各单位、部门:
为了提高货物申购效率和质量,规范货物申购与验收行为,用好办学资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粤财资〔2012〕3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暂行办法》(校资产〔2013〕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征求意见。
各单位(部门)如有修改建议和意见,请在2017年6月8日下午5点前将书面意见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0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zcc2396073@163.com。
联系人:王春强 联系电话:2396073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