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低值耐用品、实验材料和易耗品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校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新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实验材料和易耗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东海洋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如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于2017年3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的纸质版经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douzck@126.com,联系电话:2383099、2383131。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实验材料和易耗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海洋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