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和规范低值耐用品的使用及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及《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产〔201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15年11月30日起正式启用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210.38.137.80/dzny/),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消耗材料范围内的,单价在300元以上(含3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能独立使用并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资。包括低值仪器、仪表、教具;低值工具和用具;低值电子类用品;低值文艺和体育用品;低值家具;低值其它用品。
2、单价在300元以上(含3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但同批次同类资产购置总价值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低值耐用品,需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录入新增低值耐用品,从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直接打印低值耐用品入库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发票一起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盖章,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