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编报2015年校内经费需求预算的通知》(校财务〔2014〕7号)文件的要求,2014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需将经费预算申请及相关材料、专项经费的预算申请交各相关归口职能部门。
请有实验室建设(设备)需求的单位(部门)抓紧时间,在2014年10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度设备类专项经费预算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50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dou2007@163.com,逾期报送将不能保证相关专项经费落实。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度设备类专项经费预算申请书》
联系人:黄善、杨少闻、姜玮
联系电话:238313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