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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拟报废固定资产公示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05〕32号)和《广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产〔2014〕1号)等相关规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已完成对各单位(部门)已报送的资产处置报告单的汇总整理工作,现将我校拟上报省厅审批的报废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6月6日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59-2383099
    邮箱:zjzlzl@126.com

    附件:2014年已申请报废拟上报省厅审批的资产分类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