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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申报“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情况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12】19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粤教高函[2013]27号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精神,我处于2013年3月27日上午召开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议,会议经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选举出申报单位为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7日至4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实名方式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503)

联系电话:238313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