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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了加强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节前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结合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应对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应2名以上人员在场。

四、做好实验室水、电、气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在无实验任务时,应确保实验室及室内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开放实验时,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以及仪器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在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严禁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危险仪器设备。

五、加强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规定,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入库、入柜保管,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制度,按照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点台账,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七、落实实验室节假日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巡查工作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及时稳妥处置,并即时电话上报。学校报警电话(24小时) 23831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黄家康,联系电话:1382252018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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