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校资产〔2024〕35号)要求,现组织对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线填报并线下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在线填报与审核
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金额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建设合同书,项目建设合同书的建设内容、货物拟购清单等必须在推荐书范围之内,如需改变需履行变更程序(详见第二部分“变更程序”)。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可根据立项金额合理调整,但不能异常低于项目申报时填报的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合同书是项目申购、建设、检查和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
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合同后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资产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核。
以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合同书’操作指引”。
二、变更程序
(一)变更情况
如存在以下情况,需履行变更程序:
(1)拟购货物数量不变、单价提高;
(2)拟购货物单价不变,数量增加;
(3)拟购货物数量增加的同时单价也提高;
(4)增加非推荐书范围内的拟购货物;
(5)其他需要履行变更程序的情况。
(二)具体变更程序
根据变更金额不同,具体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金额<5万,由建设单位领导审批;
(2)5万≤变更金额<10万,需经由建设单位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变更金额≥10万,申购单位需提交政务请示报告经学校审批。
以上变更都需在“在线填报与审核”环节上传相应审批件或会议纪要。
三、专家整改意见落实
项目在第一轮及第二轮评审环节,专家对部分项目提出了整改意见,这些项目在线填报项目建设合同书时需按专家整改意见进行修改或完善。专家整改意见将通过企业微信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如没收到反馈,则无需整改。
四、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论证
拟购货物中有单价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需组织可行性论证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购置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报告书》(模板可在资产设备管理部官网“办事指南”栏中的“仪器设备申购需准备材料及注意事项”页面下载)。论证专家要求:应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成员应为与建设项目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校内和校外专家,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及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项目建设合同书时,需对拟购货物中每项单价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上传《广东海洋大学购置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报告书》。
资产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科会对项目建设合同书中拟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逐项进行审查,不符合购买要求的将退回修改。主要审核点在于拟购仪器设备(含软件)的必要性,例如建设单位是否存在相同且机时数并不饱和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拟购仪器设备(含软件)的预测开机时数是否达标,如不达标则是否存在其他必须购买的依据等。
五、线下签订
完成在线填报及所有审核流程后,项目负责人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生效PDF版项目建设合同书(点击菜单“导出生效合同书”),经由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提交到资产设备管理部实验室管理科,由资产设备管理部代表“委托单位”进行签章。签章好的项目建设合同书一式三份,项目承担单位、资产设备管理部和项目负责人各一份,项目负责人需上传PDF版至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点击菜单“上传盖章合同”)。
联系人:蔡飞艳;联系电话:2383131。
附件:1.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合同书’操作指引”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