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建设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职能部门初审、学校住房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工作环节。经审核,李峰等 26 位同志未购买或租赁政策性住房、未在2008年12月底前已领满300个月住房货币补贴、未享受购建房优惠政策,符合申报全额核发住房改革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海洋大学有关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资产设备管理部电话:2383030
人力资源部电话:2383115
纪检监察室电话:238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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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上半年住房改革补贴材料审批拟通过名单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