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资产〔2023〕34号)要求,为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督促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按计划推进,学校决定开展项目建设进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检查促落实,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信息,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执行项目计划,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建设质量。
二、检查范围
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责任主体
1、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报项目进展信息,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漏报。
2、建设单位(学院/中心):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自查,并对提交的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填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在“项目检查”模块填写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经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通过的货物申购处理笺、招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公示表、报账材料等。项目建设单位(学院/中心)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二)建设进度要求
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资产设备管理部将于2026年3月开展专项检查及绩效评价(范围涵盖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所有未完成建设或未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届时对未能提供在途资金证明的未完成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资金并不再予以支持。
四、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须于11月21日前完成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材料的填报,建设单位(学院/中心)须于11月23日前完成审核。
联系人:蔡飞艳、吴虹臻;联系电话:8218317。
附件:1.检查项目清单
2.“项目检查”在线填报指引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