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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科职能

1、执行及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界定、登记、统计、清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及数据更新,指导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业务;

4、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捐赠、报增、报减、报废、报失等业务工作和资料上报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划转等工作;

6、负责处内车辆的使用管理、固定资产及档案的管理、内控工作评价;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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