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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中心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抓紧、抓实,防止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化学试剂药品在确保实验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能够回收重复利用的试剂,要尽量回收使用,减少废物产量。

三、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分类收集,规范处理,严禁把危险化学品废物直接向外界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收集危险化学品废物要用专门的回收容器,并粘贴好标签,标明废物种类、成分、收集人、收集时间、 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废物不得混合储存。

四、收集危险化学品废液前要查看实验废液的相容性,确认不会发生反应后再将废液倒入废液桶。每桶废液量占容器总容量 80%为宜,切勿装满,并拧紧盖子,防止泄漏。

五、过期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应查明其理化性质,粘贴标签后再进行收集,不可任意混入其它危险废物中。

六、 使用剧毒化学品产生的废液、废渣、包装、手套等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严禁与普通危险化学品废物或其它剧毒废物混合收集处置。

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暂存处要粘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存储及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各单位对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药品、实验室废液进行一次清理,按照附件1的分类要求分拣包装(玻璃试剂瓶装箱时,要用泡沫或废纸填充隔离),并在废液桶、包装箱外粘贴废物标签(见附件2)及货物清单,标明物品品名、数量及包装编号。不得将没有试剂标签或品名不清的废弃化学试剂药品混入包装。

九、学校近期争取处置一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请各学院(中心)将清理的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电子货物清单发送至邮箱hdaqjsk@163.com,纸质清单由学院(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送行政楼502室。

附件:

1、分拣包装分类示意图

2、废物标签

3、实验室废液清单

4、废弃化学试剂药品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