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了加强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节日的祥和与安全,现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节假日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着力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在节前进行实验室安全及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源管控,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务必确保实验室水电气安全。节日期间,在无实验的实验室应确保室内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人员值班监控;如要开放实验的,要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应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严禁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危险仪器设备。
四、重点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建立危化品管理台账,分类入柜、入库保管,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五、扎实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请按照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培训的通知要求,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按时完成培训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各学院可根据实际组织实验室管理员及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参加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课程(见校资产〔2022〕40号文第3部分培训内容)。
六、严格落实实验室节假日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巡查工作。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及时稳妥处置,并即时电话上报。学校报警电话(24小时): 23831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13822520187、1382823289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