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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部分实验室正常运转和实验室安全,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自查工作

(一)放假前,各单位(部门)需对各个实验室进行清扫,试剂、药品入柜入库并做好分类和登记,保持实验室内干净整洁。

(二)假期期间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安全,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粘贴封条,实行封闭管理。

(三)清点实验室废液、废旧试剂,做好密封保存,防止泄露,不得私自随意处置。危险化学品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做好登记。

二、做好假期开放使用实验室备案工作

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如确实需要在假期期间使用实验室的,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管理责任人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附件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部门)承担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三、做好实验室值班工作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轮流值班(附件2),尤其是对开放的实验室要加强值班巡查和监管,做好值班巡查登记工作;实验室负责人、紧急联系人假期期间要求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动员部署。

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10日前,将《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申报表》(附件1)、《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技术科(行政楼502室),电子文本发实验室安全技术科邮箱: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叶一苇;联系电话:2396 093。

附件:1.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申报表

     2.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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