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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腾退霞山校区北院有关房屋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校霞山校区北院及南院的部分建筑,已确定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过渡期的办公、科研和住宿场所,并将于近期进行维修改造。根据学校决定,原来计划搬迁到湖光校区的单位、部门须彻底腾空仍占用的房屋,学校不再另行安排用房,请自行按时腾空。近期需腾空的房屋如下:
    1.霞山校区图书馆(7层书库部分和一楼航海学院实验室除外)。
    2.霞山校区第二实验楼第3-5层(西边海洋药物实验室除外)。
    3.霞山校区第三实验楼1-7层。
    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节点,请霞山校区图书馆内需要搬离的单位和部门务必于2019年3月10日前搬空,第二、三实验楼内需要搬离的单位和部门于2019年3月15日前搬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