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场地的使用效益,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现将实验室开放计划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设计性实验,是指由指导教师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2)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3)学生实验技能竞赛。(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生课外科研活动,学科兴趣小组、社团实验活动,学生技能鉴定考证,“挑战杯”竞赛活动和各种小发明、小技改等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开放内容不在报送范围。)
二、材料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记录表》、《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汇总表》(见附件1、2、3)
三、报送时间
每学期开学三周内(报送新学期开放实验室计划)和寒暑假放假前二周内(报送寒暑假里开放实验室计划)。各学院将实验室开放计划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后,汇总开放实验室使用计划,经学生所在学院、实验室所在学院、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盖章,经实验室所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将《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汇总表》、网页公布截图等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503),电子版发至:gdou2007@163.com。
本学期报送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学期末计算辅助津贴开放实验室工作量时,需报送《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记录表》,且实际实验时间不得大于计划实验时间。临时报送的将不作为辅助津贴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依据。
联系人:张彩芬,2383131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2.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记录表
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汇总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