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经我校与湛江市政府沟通,湛江市政府拟将50套人才公寓先期租给我校作为引进人才用房,为规范人才公寓的入住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起草了《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租住湛江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公开征意见。任何单位、部门如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于本通知发出后10日内将修改意见或建议纸质版经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379381957@qq.com,联系电话2383099。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租住湛江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湛江市人才层次界定说明
4、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