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3〕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4月16日上午,刘东超副校长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蔡鹰处长等一行先后到农学院、水产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食品与科技学院实验室现场检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
检查中,刘东超对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组织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保证任务、责任到人;三是做好日常安全管理记录,定期检查。刘东超同时还指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校园安全与稳定;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将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