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冬春期间实验室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校保卫〔2020〕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逐级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切实维护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实验室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各单位、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实验室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做好实验室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四关”工作,有人在实验室实验时要开窗、开门,疏通走火通道,有效降低重点区域亡人火灾机率和风险。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
各单位、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培训活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实验室管理员开展有关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技能。
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宣传专栏、移动展板、标语、横幅、海报、挂图和会议提醒、专题讲座、逃生演练等开展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中心对所有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广东省安委会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0〕143号)要求,对照隐患问题,排查一个,整改一个,牢牢守住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底线。
(四)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从2020年12月1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学院、中心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四、工作步骤
按照学校《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步骤,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中心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学院、中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排查整改。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学院、中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责任人;对发生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按时报送材料。按照学校《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材料报送时间将阶段性推进情况和工作台账,以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湖光校区行政楼502室,联系电话:2383093),电子版发zccaqjsk@gdou.edu.cn。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