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资产〔2015〕3号
关于签订本科生和研究生实验安全责任承诺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粤教装备函〔2013〕9号)的精神,保障学生在实验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实验室的整体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各实验室所在学院(部、中心)须与使用实验室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签订实验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1、2)。各相关单位(部门)可下载使用附件1、2,也可在附件1、2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验的性质和特点对承诺书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在学生进入本单位(部门)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前签订承诺书。承诺书需在本单位(部门)留底,学校备查。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实验安全责任承诺书
2.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实验安全责任承诺书
广东海洋大学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