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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资产〔2018〕12号
关于公布我校公用住房租金价格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规范我校公用住房管理,根据2018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决议,现将我校公用住房基础租金价格的计算方法和各校区不同类型房屋的租金价格(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按照《湛江市市区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的分类,我校霞山校区属于一等一级地段。学校公用住房的基础租金价格将按照《湛江市市区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一等一级地段框架结构住房租金指导价的最低标准和霞山校区出租房普遍租金的平均值计算,其中:霞山校区的湛江市指导价最低标准为25元/平方米·月,霞山校区出租房普遍租金约为23元/平方米·月,两者平均值为24元/平方米·月,则学校公用住房基础租金价格应为24元/平方米·月,考虑到学校公用住房内没有配置家具等,将学校公用住房基础租金价格确定为20元/平方米·月。
另外,霞山校区混合结构房屋以及湖光校区、海滨校区、海宁小区、绿林小区框架结构房屋的租金价格按基础租金价格的80%计算;霞山校区没有独立厕所或没有阳台的房屋以及湖光校区、海滨校区、绿林小区混合结构房屋的租金价格按基础租金价格的70%计算。以上价格不涉及学校自有房屋之外的其他公用住房,我校租赁政府的人才公寓如金科世家等其价格按照政府定价不变。
本次公布的价格方案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各校区不同类型房屋的租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