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申报和业绩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3〕3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省级以上实验教学平台、教学型重点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等的业绩积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组织填写《2023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对积分进行分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汇总。我校目前与实验室相关各类项目的业绩积分总分值见下表。
表.实验室类相关项目分级及业绩积分一览表
类别 |
级别 |
获批立项/学期 |
立项建设期/学期 |
验收(认定)通过/学期 |
验收(认定)通过后持续建设周期/学期 |
实验教学平台/教学型重点实验室 |
国家级 |
|
|
|
150 |
省级 |
|
75 |
|
75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
国家级 |
|
|
300 |
|
省级 |
|
|
|
75 |
二、相关说明
(一)业绩积分统计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前,个人考核系数暂按1.0计算,待2023年考核结果公布后按规定相应计算并进行补扣发。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1日前将《2023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电子表及经院领导签名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同时发送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zccsysk@gdo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383131。
附件:2023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