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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份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

关于3月份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现定于2022311日转移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工作。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移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主要是实验室废液、空试剂瓶。

二、待回收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回收容器收集,并在回收容器外贴上统一危险废物标签,按标签要求标明清楚。

(一)实验室废液,使用容积10升或25升的小口径废液回收桶收集,桶外贴危险废物标签。

标签填写格式:主要成份:填写主要化学品名称;化学名称:填写有机废液,或无机废液;危险情况:酸碱盐废液填写“腐蚀”、有机废液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填写“密封,避免沾及皮肤”;产废单位写: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实验室责任人手机号;联系人:实验室责任人姓名;批次:学院(简称首字母)+责任人姓名(首字母)+年月(后四位)+序号;数量:留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

(二)实验室空试剂瓶,必须使用纸箱封装,纸箱外贴废物标签。

标签填写格式,除主要成份:填写“空瓶”;危险情况:酸碱盐类填写“腐蚀”、有机类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填写“封装”外,其余参考废液标签填写要求

二、回收时间:3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特别提醒:

(一)严禁不相容性废液混装,每桶装废液量控制在回收桶容积量的65%-80%内;

(二)所有回收的空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三)填写废物交接清单(见附件),一式两份,并于38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邮箱:zccaqjsk@gdou.edu.cn

(四)请各实验室备好实验室废物产生及暂存台账,回收转移时备查。

四、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如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五、如无废液回收桶、包装纸箱、危险废物标签等,可以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领。

 

 附件:1、实验室废液转移交接清单

2、实验室空试剂瓶转移交接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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