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房改房交易审批表.doc
分类:表格下载 点击: 日期:2012-11-04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海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规定的审核权限,我校的固定资产审核流程按以下步骤来操作:资产使用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增加、变动、处置)业务提交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资产管理处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单的资产信息项是否完整和正确;财务处根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固定资产(增加、变动、处置)业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固定资产帐户,完成审核操作流程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为了加强废旧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报废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广东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粤财资[2005]32号)及《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见校资产[200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出现老化、损坏、淘汰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的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管理交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理暂行办法》(见校资产[2006]2号文件)的规定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业务操作文件》(见校资产[2006]5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校机构增减、人员调动和资产存放地点变动都将引起固定资产变动。各单位、部门要提高对做好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管理交接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文 件 财办〔2006〕5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6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各项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设置的权限完成各项工作; 三、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及工作流程,负责检查申办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规定; 四、负责核实申办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验收单》;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信息,审核员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为了规范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广东海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系统管理的特点及要求,结合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原始数据录入 经全校性清产核资汇总、整理的固定资产数据,由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按照教育部的固定资产十六大分类填写“分类号”和“分类名称”,经学校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核查原始数据的必填信息项是否完整,必填信息项填写完整后,选择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我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05〕32号)等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处置审批的效率,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函件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410月31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蔡鹰组织全处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学习和讨论“广东海洋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会上蔡鹰处长对方案的目标要求、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实施范围、方法和步骤作了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各科室按照各科的工作性质,对照方案查找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在11月14日前完成“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职权目录”和“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表”。按照
分类:新闻动态 点击: 日期:2012-11-04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 粤财资〔2011〕17号 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机动车配置标准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要求进行调整。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向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1湛财资〔2011〕21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 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反映。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 设施配置标准(试行) 为了规范市直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1-019月20日上午,副校长刘东超带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来到海洋与气象学院,听取了学院领导有关实验设备采购、实验教学工作中目前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现场提出了指导意见。 刘东超指出,海洋与气象学院是体现我校海洋特色的重要学院,学院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要统筹考虑,科学筹划,合理安排,抓好提前量。可参照省教育厅教学示范中心的标准来建设,以达到本科实验教学规格要求为
分类:新闻动态 点击: 日期:2012-10-129月29日上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了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暨学习讨论会。 会上,蔡鹰处长根据学校部署,解读了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的活动方案,强调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要求全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仔细查找工作实践中出现的群众反映大的资产报废、设备购置等问题,关注工作协调不顺畅问题,以及权力运行漏洞和监管缺失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讨论中,各科
分类:新闻动态 点击: 日期:2012-10-11一、明确申购经费来源 1、学校专项经费。通过立项论证、学校审批列入学校财务年度经费预算的资产购置(实验室建设)类等专项经费。立项论证项目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应征求教务、科研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按照《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办法》执行。 2、科研经费。按照合同和项目规定,在经费额度内申报资产购置。 3、其它经费。由国家、省、市、社会各类机构提供给我校的资金,按照合同和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 日期:2012-10-11为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建博增硕”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在本学期又快又好的完成第三实验楼群的搬迁工作,9月19日,刘东超副校长主持召开了“部分实验室搬迁工作协调会”。海洋与气象学院、工程学院、理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教学部(现代生物化学实验中心)、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副校长指出,实验室
分类:新闻动态 点击: 日期:2012-10-11| 共有 1,198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60 页 当前第 60 页 |